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之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用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注重遵从农业自身的逻辑。 农业的逻辑从根本上说是生命逻辑。这里的“逻辑”是一个综合概念,不仅包含本质、特点、机制、功能等含义,而且包含它们的内在关联和演绎轨迹。农业是利用生物的生命活动进行生产的,是人类生命维持和延续的主要依托。我国古人视“五谷食米”为“民之司命”,视农业为“为生之本”“养生之本”“有生之本”。马克思、恩格斯从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这两个角度来探讨生产问题。农业既是物质资料生产的基础,又是人类自身生产的重要环节——“维生”,而“维生”是人类自身生产的另一环节——“繁育”的前提。这样,两种生产就被联结起来了,其纽带就是生命。生命系统和生态系统密不可分,生态是生命的依托,生命是生态的中心。所以,农业的生命逻辑同时是生态逻辑。 以生物的生命活动为基础的农业,不但依靠环境的支撑,而且是在人的参与和干预下进行的。在采猎经济时代,人们是天然食物的攫取者。农业出现以后,人类从单纯的攫取者变为经济意义(区别于生态意义)上的生产者。人类开辟了农田,在靠近农田而便于生活的地方建立定居村落,形成农业与农村、农民的相互依存。农村生活不同于城市生活,它与农业生产相互渗透,是人的生命活动与物的生命活动的相互交融。农民生产、生活的圈子不只是村落和农田,他们还要从周围的山林、水体获取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游动的采猎是在自然生态系统中进行的,定居的农业则催生了人工生态系统。乡村生态系统由人工村落系统、农田系统和自然的山林系统、水体系统等组成,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生态,如驯化植物代替野生植物成为主要的生产者、人及其伴生动物代替野生动物成为主要的消费者,但它又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模式建立和运作的,而且与自然生态系统联结在一起,人与生物在其中以土地为平台共同展开永恒的生命循环。在这个生态系统中,生产节律、生活节律和生命节律、自然节律是一致的。事实表明,生命逻辑和生态逻辑覆盖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全部领域。 通过生命逻辑的视角,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农业和工业的不同特质。农业生产的对象是生物活体,生命秩序不能超越和逆转,生命活动构成农业的基础。农业的主题词是“养育”,遵循生物学和生态学规律。工业生产对象一般是无机物或结束了生命的有机物,可以拆分和斫削。人们利用器械直接加工它们,使之变成新样态的器物。工业的主题词是“制造”,遵循物理学和化学规律等。农业生产以土地为平台,直接依存于自然环境,从而具有强烈的季节性和严格的地域性。工业生产大多在厂房内进行,没有农业那样的强烈季节性和严格地域性。生物及其生命形式只有在生态环境和生物群落的整体中才能存在和发展。作为农业生产力核心的生物生产力,不是以生物个体生产力的形态而是以生物群体生产力的形态出现的。 农业形态尽管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展,但它的生命逻辑没有也不会改变。推进农业现代化,毫无疑问要吸收工业生产和管理经验以及现代科学的积极成果,但同时应注意遵从农业的生命逻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李根蟠)
随着宁夏“三证合一”的实施,原先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将合并为一个代码,统一加载在营业执照上,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另行赋码。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也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材料,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将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在税务、质监、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间共享。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记者刘颖)继超日债违约引发国内首单公司债违约之后,中国个别房企的债务风险问题又引起媒体高度关注。海外观察人士注意到,以超日债违约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公司债务问题浮出水面,反映了中国监管当局对债市的监管思路和处理方法正在发生变化,将推动中国债市朝着更加市场化和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 隋笑飞)《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9日发布。记者就此采访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负责人。 答:一是应势而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传统出版带来全方位、深层次、颠覆性的冲击。怎样主动调整、主动作为,出路就在于实现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 二是应时而动。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席大大总书记作了关于媒体融合发展重要讲话,尔后,《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我们要以席大大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将融合发展任务具体落脚到出版业。 三是应运而生。通过《指导意见》,我们力求初步厘清出版融合发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重点发展方向、运行方式和阶段性发展目标;力求实现中央精神和行业实际有机结合、行业政策的指导作用和经济政策的杠杆作用有机结合等;力求坚持行政推动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答:进一步明确在推动出版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版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出版单位是出版融合发展的主体,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政策保障和管理服务,从而面向市场,提高出版单位适应出版融合发展的自我创新水平。 答:一方面,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出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贯穿到出版融合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自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坚持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优势互补、一体发展。 答:《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既有定性的内容,也有定量的要求。定性的是指《指导意见》提出:“按照积极推进、科学发展、规范管理、确保导向的要求,立足传统出版,发挥内容优势,运用先进技术,走向网络空间,切实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出版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的共享融通,形成一体化的组织结构、传播体系和管理机制。”定量的是指《指导意见》提出,力争用3—5年的时间,研发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确立一批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示范基地(园区),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出版机构,建设若干家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 答:针对创新内容生产和服务,提出将传统出版的专业采编优势、内容资源优势延伸到新兴出版;建立全媒体资源管理等一体化内容生产平台;强化用户理念和体验至上的服务意识等。 针对扩展内容传播渠道,提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实体书店与电子商务合作;探索以用户为中心的全渠道服务模式;建立出版网络社区等传播载体等。 针对拓展新技术新业态,提出提高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运用能力;加快发展移动阅读、按需印刷、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建立和完善用户需求、生产需求、技术需求有机衔接的生产技术体系等。 针对完善经营管理机制,提出逐步建立顺畅高效、适应市场竞争和一体化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一个内容多种创意、一个创意多次开发、一次开发多种产品、一种产品多个形态、一次销售多条渠道、一次投入多次产出、一次产出多次增值的生产经营运行方式,激发出版融合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等。 问:作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怎样为出版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答: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修制工作。如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加快修订出台《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二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加大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措施。支持出版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国家出版基金对涉及出版融合发展的出版项目支持力度。探索将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纳入重大项目支持范围等。 三是优化出版行政管理。坚持和完善新闻出版主管主办制度。对网上网下、不同出版业态进行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严厉打击出版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尤其是网上侵权盗版行为等。 答:抓好《指导意见》的宣传解读,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和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将推动出版融合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正在研究制定的新闻出版业“十三五”规划;对近期尤其是今年列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出版融合发展重点项目,优先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遴选出版融合发展重点项目,通过出版基金等进行重点支持;开展好第二批全国转型升级示范评估工作等。席大大还向现场的中国足协和德国足协负责人表示,希望两国加强足球交流。外交部就李大大总理亚欧三国之行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
李大大:充分发挥参事馆员咨询国是作用